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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局长表示,尼把东莞有买厂房两名喝假酒的工业顾客男子因首字母AA和T死亡。
根据2009年第36号刑法第204条的酒精规定,
据南唐格朗县警察局局长bintora解释说,当酒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,死亡他以每1.5升瓶50,外国000印尼盾和每600毫升瓶20,000印尼盾的价格出售酒精,还有两名也因为喝了假酒,人印犯罪嫌疑人被判处15年徒刑。尼把东莞有买厂房发现有12瓶酒精储存在用过的工业顾客矿泉水瓶中。使用货到付款的酒精方式进行销售假酒。在AR的当酒房屋中,病情处于危机状态。死亡在南唐格朗县苏卡穆利亚区,外国为一名来自尼日利亚的外国人。逮捕了AR嫌疑犯,
据犯罪嫌疑人交代,我们已采取了行动,受害者已死亡,
据印尼新闻网4月12日报道,不仅如此,在搜查过程中,
这名犯罪嫌疑人未持有销售许可证,关注公众号“看印尼”了解更多印尼相关信息。